武汉离婚律师咨询网

hanfei201.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武汉离婚律师 常见问题 > 正文

婚姻 准新郎取消婚期 女方获精神赔偿

2009-03-13 10:05:14 来源:


婚姻 准新郎取消婚期 女方获精神赔偿

婚姻 准新郎取消婚期 女方获精神赔偿


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湖北AAA信用等级律师事务所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香港路远洋大厦7楼03室
接待时间:9:00 — 17:00(周六照常工作)
预约电话:1398-6149-448 韩律师
_ _ _ _ _ _ __ _ _ _ _ _ __ _ _ _ _ _ __ _ _ _ _ _ __ _ _ _ _ _ _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_ _ _ _ _ _ __ _ _ _ _ _ __ _ _ _ _ _ __ _ _ _ _ _ __ _ _ _ _ _ _
 
2006-05-30
第四版

准新郎取消婚期 女方获精神赔偿
    婚礼前4天,准新郎突然悔婚取消婚期,女方持男友打的“精神欠条”索要赔偿。5月29日,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判决男方申某赔偿女友任某精神损失费1万元。
    任某与男友申某商定在2004年4月24日举行婚礼。在距婚期只有4天时,申某突然提出推迟婚期。任某及家人无法接受,要求男方给予精神赔偿。后经双方协商,男方给女友出具欠条一份,同意因推迟婚期赔偿女友精神损失1万元。后任某手持欠条起诉到法院,要求申某赔偿1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原告任某和被告申某商定举行结婚仪式的时间后,原告任某已经通知其亲戚朋友,并准备酒席和置办家具,部分亲戚朋友还将贺礼提前送给原告,由于被告没有客观理由而无故推迟婚期,给原告的精神造成一定损害,同时使原告的威信及名誉在亲戚朋友之间造成贬损。被告曾经承诺赔偿原告精神损失1万元并打有欠条,故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其精神损失1万元的诉讼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

 

 

 

大家都在看

祖父母拒履赠房协议 三岁女童法

祖父母拒履赠房协议 三岁女童法院维权获胜 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湖北AAA信用等级律师事务所地址:武汉市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